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琳钰发布时间:2016-11-28浏览次数:1867

各书院、各有关部门:

今年暑期,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学校的高度重视和各书院、各部门的精心组织下,我校广大同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青春建功‘十三五’,携手共筑中国梦”的主题,本着“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宗旨,深入开展“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巩固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交流和推广活动中的先进经验,校团委将评选表彰一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集体、个人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和优秀调查报告。现将本年度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要求做好学生社会实践成绩评议、评定工作。

920—930日之间,依据《学生社会实践、讲座参听及读书活动成绩评定办法》,完成社会实践成绩提交工作;930日前将本书院学生的社会实践成绩报教务委员会、团委各一份,暑期社会实践成绩统一按照合格、不合格予以评定。

二、认真做好社会实践总结和结项工作。

各书院暑期社会实践总结应包括本书院的总体部署、各实践团队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做法、实践成果简介、社会反响等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16年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材料内容和要求)。

各书院、各有关部门校级重点立项项目的实践团队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校级资助项目结项报告书》,随相关实践成果(电子图片、媒体报道等)报校团委。校团委组织评审,并决定是否给予结项、经费报销及奖励。

请各书院以书院为单位于920日前完成所有总结和结项材料,电子稿发至njsjtw@126.com,纸质稿交至校团委大活209办公室(联系人:孙舟,58318230)。

校团委将按照书院提交材料以及全部校级立项项目结项材料组织相关评比。按照2016年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材料内容和要求进行加减打分,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1)结项合格及以上的校级立项项目将在原来立项支持费用不变下继续进行不同等级的经费奖励;(2)结项不合格的校级立项项目将要求退回全部立项项目支持费用。

三、认真做好各类评比先进材料上报工作。

  (一) 评比内容

1、优秀组织奖;

2、优秀团队,不超过书院上报立项团队总数的20%

3、优秀指导教师,不超过书院上报立项团队总数的15%

4、先进个人,推荐比例为参加社会实践总人数的4%,另校级重点立项实践团队每队可增报2个校级先进个人,省级立项团队每队可继续增报2人,国家级立项团队每队可继续增报2人;

5、优秀社会实践活动基地,每个书院可申报3-5个;

6、优秀社会调查报告,不超过书院上报立项团队总数的20%;;

  (二)评选条件

优秀组织奖评选的基本条件是:能够贯彻落实学校今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主题鲜明突出,组织发动及时广泛,筹备工作深入细致;活动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学生参与面广;活动针对性强,成效显著,深受地方群众欢迎;重视和加强机制建设,活动投入力度大;重视和加强宣传工作,宣传手段多样,力度大,效果突出。

优秀团队评选的基本条件是:能够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城乡基层,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地震灾区重建、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开展卓有成效的实践活动;有比较周密的活动计划,活动时间一般在10天以上;通过特色活动,在某一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先进个人评选的基本条件是: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活动组织者要求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积极负责,活动安排周密,实践成效显著。活动参加者要求全程参加实践活动,实践目的明确、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和贡献。

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的基本条件是:须为城乡基层单位,包括工矿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和城市街道、社区及农村的乡镇和行政村等。所在地原则上为江苏省行政范围内;基地须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和范围,须提供便于学生开展经常性和长期性社会实践活动的项目及其软硬件设施;基地须能够提供便于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基地须和学校就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签署结对服务协议,接受大中学生社会实践至少一年;基地在运作过程中,结对双方相互支持,双向受益,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经济、人才和社会效益。

优秀调查报告的基本条件是:能够体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有新观点、新思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和借鉴作用,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报告内容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字通畅,字数一般不少于8000字。

请各书院于928日前完成总结评比工作。将电子稿(含文字及图片等)发至njsjtw@126.com。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交至校团委大活209办公室(联系人:孙舟,58318230)。

校团委将根据江苏团省委2016年度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比相关要求在校级评定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中推荐相应省级优秀集体和个人。

   四、各书院需高度重视2016年度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比工作。积极开展和组织好总结评比活动,通过主题班会、报告会、交流会、表彰会、图片展览、编印社会实践优秀论文集的形式,及时总结经验,交流体会收获,挖掘树立先进典型,扩大教育成果。各书院报告会的举办情况将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重要参考依据。

  希望各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评比工作,按时上报有关材料,逾期作弃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材料内容和要求

22016年优秀集体和个人申报表

3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校级资助项目结项报告书

      4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比汇总表

      52016年校级、省级、国家级重点立项团队名单

 

 

 

                  共青团南京审计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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