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级新生医保参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周秀丽发布时间:2017-09-18浏览次数:1509

各书院、研究生院:

为做好2017级新生医保参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保信息采集工作

1.请各书院组织新生在922日前在奥蓝系统学生版——个人基本——基本修改栏内将本人的“户口性质、家庭联系人及电话、本人最新手机号、QQ、电子邮箱”等字段的信息进行补充完整后提交,辅导员尽快完成修改审核批准工作。

2.户口性质说明:主要分为本市农业、外市农业、非农业三类,因南京(含六合、溧水等区)均为非农业,因此我校学生主要选择非农业和外市农业即可,其中户口已经迁入我校的新生的户口性质为非农业。

二、医保缴费

1. 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有关政策的通知》(宁人社﹝2014﹞156号)精神,从2016级新生开始,医保缴费调整为按学制收费,即医保在本科阶段四年一次性收费480元,3+2项目本科生为两年240元,研究生按学制收费,2年制240元,3年制360元。

2.低保学生免交保费。由各书院在927日前将低保证明复印件按照书院班级的顺序收集整理后报学生教育发展中心(在低保证明复印件右上角用红笔写上学生本人姓名、书院班级、学号)。低保证明要求:上一年度后经过当地民政部门年审过的低保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时间为20171月以后的。经市医保中心审核通过的低保户家庭学生可以免交医保费,未审核通过的,需要本人交医保费。

三、放弃医保确认

1.大学生医保参保为自愿原则,各书院要将大学生医保政策进行充分宣传、宣讲。

2.放弃医保学生需签订《不参加大学生医保知情告知书》,学生本人及家长均需签字确认后,由各书院在927日前将《告知书》按照书院班收齐后交学务委员会学生教育发展中心。

3.2017级学生开始,大学生医保为一次性投保,在大学期间不再安排补办医保手续。

四、其他事项

因历史问题,本学期针对2016级学生进行最后一次补办医保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针对2016级学生去年未能参保并有参保意愿的,到班级辅导员处登记,并由书院学工办统一汇总后将电子稿发至学生教育发展中心,纸质稿经书院领导签字后上报;

2.扣费事宜:2016级学生恢复参保剩余学制3年,应交金额为360元;参保学生应在925日前在工行卡上存足款项,9月下旬将只进行一次扣款,扣款不成功的,视作自动放弃医保处理。

附件1:低保家庭学生统计表

附件2:不参保学生信息统计表

附件3:不参加大学生医保知情告知书

附件4:低保证明范本(供参考)

附件5:大学生医保指南

附件6:南京审计大学学生医疗管理办法

附件7:新生医保缴费情况统计表

附件82016级学生医保参保统计表

总附件.rar

 

学务委员会

2017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