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治同行 为青春护航|法治宣讲活动

发布者:周秀丽发布时间:2020-11-07浏览次数:916

与法治同行 为青春护航|法治宣讲活动

为深入宣传新时代检察职能,切实增强大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与水平,根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新时代检察职能宣传” “六个一”系列活动的重点任务部署,沁园书院于116日下午1530在中和楼412召开以“与法治同行 为青春护航”为题的法治宣讲活动。


本次活动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主办,由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南京审计大学协办,由学务委员会、保卫部、沁园书院承办。莅临讲座的嘉宾有共青团浦口区委副书记周倩、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查部四级高级检察官颜伶俐、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查部主任张莉莉、南京审计大学保卫部副部长任振、南京审计大学沁园书院院长胡智强、沁园书院党委书记刘宏宇、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亘。此外,出席本次活动的还有市区两级检察机关以及本校的相关领导、老师。本场活动由来自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毕宝琦主持。


本次活动主要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我的案件我来说


第一位分享案件的是来自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唐顗“花样‘网事’——网络安全那些事”。


唐顗检察官主要向我们介绍了三种类型的案例。第一、网络交友。不法分子以互联网为媒介,通过兴趣爱好搜索,进行网络犯罪;第二、网络诈骗。比如:篮球鞋诈骗案、“茶叶女”诈骗案等;第三、网络兼职。比如:微店店主团伙诈骗案、支付宝转账洗钱案、农牧学院学生贩卖濒危、珍贵野生动物案等。


最后,唐检察官寄语同学们:“大学时光,美好而短暂,愿同学们利用好网络世界,学好本领,不负韶华,万马奔腾。”


第二位分享案件的是来自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的韩卓鹏 “无毒青春 无悔人生”。


韩检察官介绍了两个大学生贩卖毒品的案件:平台倒卖、私卖处方药。


西方有谚语“魔鬼藏在细节里”,而韩检察官说:“魔鬼藏在选择里。”我们作为大学生,更要做好自己的选择,不做违反法律道德的行为,做一名正直正义,遵纪守法的大学生。韩检察官寄语我们:“生命宝贵,祝愿大家在大学四年里收获知识,收获友情,收获爱情。凡事三思而后行,仰望星空也要脚踏实地。”


#第二部分:观看省检察院自制微电影《贷入歧途》,进一步向学生们普及校园贷相关法律知识,提高防范校园贷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第三部分:法律沙龙——互动交流环节。主要分为两个主题:网络犯罪与毒品犯罪。


主题一:毒品犯罪。


首先,韩检察官为大家进行有关毒品犯罪普法知识,主要有以下罪名: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如容留未成年人吸毒则可以直接构成犯罪)、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情节严重可直接判处五年以上徒刑)。


针对大学生毒品犯罪的原因,张检认为,有大学生对毒品缺乏基本认知、存在魔幻式认知,被他人诱骗吸毒。


团干部、青年工作者周书记提醒同学做好自我保护。


法学院商法和经济法老师李亘认为有大学生还未完全树立价值观,容易受到引诱,自我防范意识较低是陷入毒品犯罪的原因。


学生代表贸易经济专业张晋豪发表自己的感悟:我们对毒品要有预防,接受相关法律知识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主题二:网络犯罪。


李亘老师指出,南京审计大学有相应的信息监管系统,对在校师生的网络使用不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存在监管。


张检普法网络犯罪的形式:网络敲诈勒索、网络开设赌场、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网络色情犯罪、提供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针对如何防范、解决网络犯罪的问题:周书记:一、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并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执法。三、由相关多个职能部门联合,加强数据管理,四、从自身做起,增强鉴别力。


张检分享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一、关注公检法文书的格式:首行缩略两个字符,公文日期在右下角,盖章要盖在日期上。二、关注检察院名称: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法律监督机关,前面

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正确格式为xxxx市人民检察院。三、关注姓名:不会出现私人名字,尤其是法官的名字。四、关注冠以的罪名及条款。


这次活动提高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希望每一位学生都能够知法守法用好法,让青春在灿烂的阳光下尽情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