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审计学院沁园书院第三十七期党校学员选拔的通知

发布者:张乃华发布时间:2016-11-21浏览次数:1359

各党、团支部:

现将推荐南京审计学院沁园书院第三十七期党校学员的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条件

12015年秋学期及以前认定的积极分子,按时上交思想汇报和找培养联系人谈话,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一篇;找培养人谈话每学期至少一次;

2、参加过团校学习,成绩合格,并且持有团校结业证书,沁园书院第二、三期青共校学员成绩见附件;

3、上一学期学习成绩优良,平均智育成绩在中等以上水平,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无不及格现象;

4、上学年至今无任何通报以上处分;宿舍方面无违规违纪行为,宿舍卫生为文明宿舍;无旷课行为;各类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无缺勤;上学期早锻炼无缺勤;

5、上学年内综合素质测评思想品德分B+分以上;课外体育锻炼成绩良好以上;体育成绩达标。

二、推荐程序

1、填写“党校学员推荐表”;

2、团支部推荐、辅导员推荐、分团委推荐、学生党支部讨论通过;

3、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4、经沁园书院党委审批通过后,学生党支部将学生党校学员名单汇总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推荐人数

201320142015级每班推荐不超过2人。

四、报送材料

请各学生党支部于201633117:00前以团支部为单位按时报送以下材料到学生党支部,纸质稿交至各学生党支部,电子稿汇总后由各学生党支部发至14894383@qq.com文件命名请注明班级。

1、党校学员推荐表(纸质稿);

2、党校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电子稿);

3、拟推荐党校学员明细表(电子稿)。

特别说明:学员参加党校学习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和保证,交学生党支部留存;其他期党校(不含三十六期)未过的学生由本人主动向支部提出申请自愿参加本次党校,上报名单,直接放在入党对象培训学员名单中,但请标注出来。

 

 

特此通知

京审计学院沁园书院委员会

                            2016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