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园书院关于2017年春学期选拔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者:徐婷婷发布时间:2017-03-16浏览次数:1791

各班团支部:

 

    经研究决定开展沁园书院2017年春学期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的条件

1、提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团员;

2、最近一学年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2.8以上,无积欠学分现象(经补考、重修及格的按不及格对待);

3、近年内无纪律处分,宿舍无违章电器通报、夜不归宿等违纪现象;

4、群众基础良好,群众无记名民主测评中赞成人数超过全班人数二分之一(到场人数必须达到全班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5、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B+以上;

6、所在宿舍上学年被评为标兵寝室或文明寝室;

7、二、四级均通过者优先推荐;

8、新生积极分子候选人须符合1、2、3、4项,入学以来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各类校园文化活动者(如校运会、合唱节),晨训全勤或军训优秀学员等优先推荐。

二、确定程序

1、班级团支部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中按发展计划的1:2推荐候选人;

2、班级民主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工作由院负责学生党建工作的老师或班级辅导员主持;分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测评结果必须当场公布;

3、团支部推荐,辅导员推荐,分团委审核同意;

4、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般为三天);

5、学生党支部讨论通过报书院党委审批;

6、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每学期一次。

三、推荐人数

2014、2015级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5%;

2016级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0%。

同等条件下,上学年被评为校优秀班级、校魅力团支部的班团支部推荐的候选人优先考虑。

四、报送材料

1、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2、各辅导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包括班级、姓名、学号,Excel格式)

3、选票由各各班团支部交分团委组织部保存

五、请各团支部提前一天将测评时间报分团委组织部,组织部将安排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未报测评时间支部测评结果视作无效。

六、时间要求

1、于2016年3月14日下午17:00前以辅导员为单位将材料报至13-103-2办公室,电子版名单发到1207178285@qq.com。

2、公示时间:三天

特此通知!

沁园书院分团委

201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