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园书院导师工作规划和要求

发布者:周秀丽发布时间:2018-09-21浏览次数:1693

沁园书院根据《南京审计学院书院导师工作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2014-04-19)的精神和指示,根据本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沁园书院导师工作规划和要求》。

一、导师分类安排工作

根据沁园导师组的成员构成,本书院将分类进行工作的安排。总导师原则上要求每学期给学生开一次公开讲座,引领书院的氛围。特聘导师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不定期地进行指导。各二级学院、部等担任领导的教授由于公务繁忙,原则上要求每学期与学生座谈23次。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的其他教师每人在书院指导每学期不少于20人,每学期不少于50课时。

二、师生双向选择

导师和沁园书院的学生实行双向选择。书院导师可选择学生的专业、专业社团、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指导、读书小组等具体项目,学生亦可在书院提供的导师名单(附导师个人简介)中进行选择。除特殊情况外,导师和学生中途均不得提出换人选。考虑到有些教师受欢迎程度,会与学生互选有扎堆的可能,本着“以学生为本”的宗旨,公平合理的方法,征求双方的意见后,书院还会通盘考虑、合理安排导师。

三、沁园导师主要的工作内容

1.书院导师要全面关心相关学生的成长与成才,根据学生的特点进行职业规划设计,为学生今后的发展指点方向。

2.书院导师每学期要积极带领学生开展名著的经典导读,不少于2部。指导至少一个社团组织。帮助同学们参加国际、国内、省内、学校的相关竞赛活动,并取得好成绩。

3.书院导师要掌握学生英语四六级、计算机考级、考研情况以及就业情况,力所能及伸出援手。

4.书院导师要学会疏导学生,敦促学生遵纪守法,爱校如家,帮助新生安全度过转型期,帮助大二、大三的学生正确处理日常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和关系,辅导大四学生平稳毕业。师生之间建立信任、互助、和谐的氛围。

5.书院导师要关心书院的建设,对学困生等要格外关注,要定期进行辅导。

6.书院导师每个月要参加书院导师组的教研活动,总结所指导学生的学业、生活、社团、情感以及心理等问题。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书院报告。

7.书院导师享有对学生表现的评价权,对学生的整体素质进行综合评价。这是学生获得奖学金的必要条件。

8.每学期结束,书院导师要提交书院工作的个人总结,并存档。

四、沁园书院对导师的考核和激励政策

1.导师的学期考核由沁园书院组织实施。

沁园书院主要考核导师的德、行。还会结合学务委员会、教务委员会以及学生的综合评价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考核等级,并颁发证书。对于考核不合格、学生不满意的导师,书院下一学年不再聘任,并反馈至二级学院和相关教学部。书院还会将导师表现记入教学档案,反馈给学务、教务、二级学院和教学部,作为其职称晋升、年终评优的依据。

2.书院导师指导学生获奖,书院另外给予奖励。

凡是书院导师指导本书院学生获得国际、国家、省内、学校的重要奖项的,要给予表彰。

3.书院鼓励导师带领学生进行科研等活动。

导师带领学生申请的各类科研、教学改革、实验、调研等课题,书院都会给予相应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