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园书院民主生活会制度

发布者:周秀丽发布时间:2018-09-21浏览次数:1916

1、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2、严格会议程序。会前应经过认真准备,确定会议应解决的主要问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并邀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

3、会议中应发扬民主,针对集体和个人思想、作风以及工作上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交流思想、沟通感情、化解矛盾、促进工作的目的。

4、会后应认真总结。对提出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会后15天内将会议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或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会议记录,并在一定范围内将会议情况向群众通报。

  5、认真抓好整改。针对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对照整改方案,明确专人负责,限期进行整改,支部负责人要定期督办检查,确保整改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