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园书院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发布者:朱丽花发布时间:2018-09-26浏览次数:1646

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921日上午,沁园书院教工党支部在沁园书吧召开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组织生活会,沁园书院院长任志成、党委副书记孙静、全体辅导员出席会议。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由孙静书记主持。

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全体教工党员观看了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系列微课视频。视频生动形象地展示了《条例》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让全体教工党员认清违纪与纪律处分的分类和内涵,深入学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以及对于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的相关规定。

任志成院长表示,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强调必须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行为边界一定要划清楚,心里必须有本账,哪里的红线碰不得就坚决不能越界。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让大家明确惩罚的程序,工作中列出“负面清单”,坚守政治底线,谨言慎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维护教师良好形象。

孙静书记说,这次修订条例,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再部署、再动员。孙书记告诫大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主阵地,补足精神之钙、牢记纪律之魂。她结合书院评奖评优工作,提醒辅导员老师,我们的培养教育工作要放到前面,在我们的权限范围内,给予学生充分的帮助,同时作为党员必须用《条例》规范自身的一言一行。

教工党员代表朱丽花老师谈到,新《条例》的特点可以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来概括:即“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她认为,作为书院学生支部书记和兼职组织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辅导员在学生党支部工作中的作用,以新修订的条例为遵循,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

教工党员代表王磊磊老师表示,《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实现了制度的与时俱进。她用意识形态、纪律、举措、时代、使命五个关键词对《条例》进行解读,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学生思想引领,强化纪律意识,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注重日常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立德树人,努力培养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其他教工党员也都分享了学习心得,纷纷表示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防腐意识,以《条例》为准绳,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廉洁自律,言传身教,用理论学习武装自己,做合格共产党员,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