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婷婷发布时间:2018-10-29浏览次数:2128

各位辅导员、各班级:

今年暑期,沁园书院深入开展了2018年度“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巩固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交流和推广活动中的先进经验,校团委将评选表彰一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集体、个人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和优秀调查报告。现将本年度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要求做好学生社会实践成绩评议、评定工作。

  9月28日前,各班级根据学生在PU平台上提交的社会实践总结、照片及相关材料完成学生社会实践成绩的评议、评定工作。暑期社会实践成绩统一按照合格、不合格予以评定。

  二、认真做好社会实践总结和结项工作。

暑期社会实践总结应包括总体部署、各实践团队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做法、实践成果简介、社会反响等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18年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材料内容和要求)。校级重点立项项目的实践团队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18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校级资助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随相关实践成果(电子图片、媒体报道等)报分团委。

9月15日前完成所有总结和结项材料交至12栋101科协办公室。

  三、认真做好各类评比先进材料上报工作。

  (一) 评比内容

  1、优秀组织奖;

  2、优秀团队,不超过上报立项团队总数的20%;

  3、优秀指导教师,不超过上报立项团队总数的15%;

  4、先进个人,推荐比例为参加社会实践总人数的4%;

  5、优秀社会实践活动基地,每个书院可申报3-5个,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可申报1个。

6、优秀社会调查报告,不超过上报立项团队总数的20%。

  (二)评选条件

  优秀组织奖评选的基本条件是:能够贯彻落实学校今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主题鲜明突出,组织发动及时广泛,筹备工作深入细致;活动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学生参与面广;活动针对性强,成效显著,深受地方群众欢迎;重视和加强机制建设,活动投入力度大;重视和加强宣传工作,宣传手段多样,力度大,效果突出。

  优秀团队评选的基本条件是:能够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城乡基层,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地震灾区重建、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开展卓有成效的实践活动;有比较周密的活动计划,活动时间一般在10天以上;通过特色活动,在某一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先进个人评选的基本条件是: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活动组织者要求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积极负责,活动安排周密,实践成效显著。活动参加者要求全程参加实践活动,实践目的明确、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和贡献。

  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的基本条件是:须为城乡基层单位,包括工矿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和城市街道、社区及农村的乡镇和行政村等。所在地原则上为江苏省行政范围内;基地须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和范围,须提供便于学生开展经常性和长期性社会实践活动的项目及其软硬件设施;基地须能够提供便于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基地须和学校就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签署结对服务协议,接受大中学生社会实践至少一年;基地在运作过程中,结对双方相互支持,双向受益,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经济、人才和社会效益。

优秀调查报告的基本条件是:能够体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有新观点、新思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和借鉴作用,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报告内容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字通畅,字数一般不少于8000字。9月15日前完成总结评比工作交至12栋101科协办公室。

   四、各班级需高度重视2018年度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比工作。积极开展和组织好总结评比活动,通过主题班会、报告会、交流会、表彰会、图片展览、编印社会实践优秀论文集的形式,及时总结经验,交流体会收获,挖掘树立先进典型,扩大教育成果。

  希望各班级、各团队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评比工作,按时上报有关材料,逾期作弃权处理。

特此通知

共青团南京审计大学沁园书院委员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