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沁园书院第四十三期党校学员选拔的通知
各党、团支部:
现将推荐南京审计学院沁园书院第四十三期党校学员的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条件
1、2018年秋学期及以前认定的积极分子,按时上交思想汇报和找培养联系人谈话,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一篇;找培养人谈话每学期至少一次;
2、参加过团校学习,成绩合格,并且持有团校结业证书;
3、上一学期学习成绩优良,平均智育成绩在中等以上水平,原则上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无不及格现象;
4、近一学期内无任何通报以上处理;宿舍方面无违规违纪行为,宿舍为文明宿舍;无旷课行为;各类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无缺勤;上学期早锻炼无缺勤;
5、上学年内综合素质测评思想品德分B+分以上;课外体育锻炼成绩良好以上;体育成绩达标。
二、推荐程序
1、填写“党校学员推荐表”;
2、团支部推荐、班级民主测评、辅导员推荐、分团委推荐、学生党支部讨论通过;
3、班级民主测评严格按照《沁园书院党员发展推优民主测评办法》执行;
4、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5、经沁园书院党委审批通过后,学生党支部将学生党校学员名单汇总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推荐人数
2018级与2015级符合条件即可推荐,2017级每班5人、2016级每班5人。
四、报送材料
请各班级于2018年3月20日17:00前以团支部为单位按时报送以下材料到学生党支部,纸质稿交至各学生党支部,电子文件命名请注明班级,电子稿汇总后由各学生党支部发至375654866@qq.com。
1、党校学员推荐表(纸质稿),需辅导员老师审核、签字;
2、党校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电子稿);
3、拟推荐党校学员明细表(电子稿)。
特别说明:学员参加党校学习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和保证,交学生党支部留存;其他期党校(不含四十二期)未过的学生由本人主动向支部提出申请自愿参加本次党校,上报名单,直接放在入党对象培训学员名单中,但请标注出来。
特此通知
沁园书院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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