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努力完善学风检查的长效机制,紧抓学风建设工作主线,沁园书院成立学风检查领导小组,制订本学期学风检查方案,定于4月19日至5月8日(第8周至第10周)进行期中学风检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沁园书院学风检查领导小组及学风检查年级小组
组长:胡智强、刘宏宇
副组长:孙静、杨洋
成员:徐婷婷、周秀丽、朱丽花、王翔、蒋鑫、江荷、孙琳、郭燕、李薇、叶长青、肖方、高江鹏、孙会荟、张莹玥、王磊磊、陈兰、学习指导中心、社区管理与服务中心
各位领导与年级对接组建学风检查年级小组,情况如下:
对接领导 | 年级 | 年级组长 | 辅导员 |
杨洋 | 17级 | 郭燕 | 周秀丽、王磊磊、陈兰 |
刘宏宇 | 18级 | 孙琳 | 孙会荟、王翔、张莹玥 |
胡智强 | 19级 | 江荷 | 朱丽花、肖方、高江鹏 |
孙静 | 20级 | 蒋鑫 | 李薇、叶长青 |
二、确立学风检查的具体内容
(一)常规检查
1、沁园书院领导班子分别对接一个年级,领导亲自挂帅,主持召开各个年级学风座谈会,部署工作、明确任务、压实责任,要求各项检查工作必须有落实、有结果、有处理、有反馈。
2、各级学生组织配合值班辅导员做好对书院各班级学生上课纪律、晨训、早操、请假制度、晚熄灯、夜不归宿、使用违章电器等“一日行为规范”开展检查工作,并统计汇总检查结果上报书院教育管理办公室。
3、书院全体人员进课堂听课,检查学生课堂教学礼仪、精神风貌,及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详细记录在案,并与任课老师充分沟通。
4、有针对性地定期或不定期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听课,了解学生的课堂学习情况,听取任课老师意见,做好听课记录。
5、19级、20级学生在每周周一至周五07:00-07:30,开展晨读晨练活动,值班老师每天进操场检查开展情况。
6、建立学困生帮扶档案,做到一生一档。各学困生辅导员主动联系学生家长和二级学院(部)任课老师等共同进行有效的帮扶,充分利用书院朋辈互助工作坊,开展“一帮一”、“一助一”帮扶活动。
7、在书院、年级两个层面,召开学困生座谈会,给予学困生更多关注,帮助学困生重拾信心,引导学困生制定计划,培养学困生良好作息。
8、书院出台《沁园书院辅导员进学生宿舍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要求各班级辅导员走访学生宿舍,了解学生在宿舍的表现,关心学生尤其是特殊学生的生活,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文明”教育,杜绝各种违章电器,共同维护人身财产安全。
9、做好导师进书院工作,各班级辅导员协助导师与对接宿舍、班级开展座谈会、读书小组指导等活动,同时结合导师专业,在社区内开展丰富多彩的师生交流活动。
10、掌握学生本学期学习课程,并摸排出本学期重点、难点课程,联系任课老师进书院开展期中辅导讲座。
11、强化辅导员与班级班主任的交流与联系,促进班主任与学生之间的融合,努力营造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双抓共管、各有侧重”的班级新型管理模式。
(二)重点检查
1、学生宿舍的卫生状况、消防安全、违章电器使用等进行检查,值班辅导员要做好记录。
2、利用辅导猫签到与寝室长点名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学生晚归与夜不归宿情况,每天23:00汇报数据,并做好记录。
3、学生上课的课堂礼仪、精神风貌,迟到、早退、旷课,记笔记、玩手机、睡觉,食物进课堂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4、大一、大二学生,周一至周五开展的晨训、早操活动,每日安排值班老师及学生干部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附件2)。
5、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结合书院的“品读荟”主题活动,组建学党史读书小组,开展系列学党史、话党史、演党史主题活动,从了解我党的奋斗历程入手抓好学风建设,做到人人进小组,人人学党史。
6、针对大一学生中高考前10%、和在校老生中学分绩点班级排名前10%的学生群体,邀请优秀校友开展考研、职业规划等讲座。
7、学生对导师进书院开展学业指导的需要情况调查和学生学习需求调查。
8、学困生的帮扶情况以及学困诱发的相关问题处理情况档案完善。
9、校外住宿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
10、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情况。
三、具体要求
1. 从第8周开始,每周周五下午五点前上交下宿舍记录,每周下宿舍不少于两次;
2.从第8周开始,每周周五下午五点前上交听课记录,每周听课不少于两次;
3.从第8周开始,每周周五下午五点前上交积欠超过6个学分或有2门及以上必修课挂科的学困生帮扶谈话记录;
四、工作进度
1.第8周完成制定检查计划,开展日常行为规范检查、重点学生上课情况检查。不定期在“奥蓝系统学生版”的学院公告板块向学生通报上课检查情况、宿舍检查情况、晨读晨练检查情况。
2.8—10周书院召开各类学生座谈会,导师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学生学习和导师工作的现状与问题,形成专项调研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3.第10周学风检查总结,形成学风调研报告和整改方案。
沁园书院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
沁园书院辅导员进学生宿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宿舍作为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是高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阵地之一。为适应新时期学生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把对学生宿舍管理和对学生的教育有机结合,不断提高书院育人工作水平,努力构建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辅导员进学生宿舍,是为了更好地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把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遵循学生工作的规律,配合书院整体工作,扎实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二条 辅导员进学生宿舍采取定期走访制。辅导员应对本人所负责的班级的学生宿舍进行定期走访并做好走访记录。
第三条 辅导员进学生宿舍,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学校的工作部署,在宿舍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检查学生在宿舍内的学习情况,督促学生充分利用好课余时间,认真学习,形成良好的学风。
(三)深入学生宿舍,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宿舍管理人员及时处理学生宿舍出现的突发事件,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稳定。
(四)积极参与并指导学生做好宿舍文化建设,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五)深入学生宿舍,与学生交流、谈心;了解学生,特别是特殊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处理和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有效化解各种矛盾。
(六)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的联系,听取、反映学生对宿舍管理的合理化建议,维护学生在宿舍的正当权益,切实做好学生服务工作。
(七)对学生在宿舍内的违规违纪行为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及时上报书院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条 辅导员进学生宿舍的工作要求:
(一)辅导员走访学生宿舍每周不少于2次,总时长不少于2小时。
(二)辅导员每次走访需到站区宿舍管理站登记填写《沁园书院辅导员走访宿舍登记表》,走访结束根据走访情况及时填写《沁园书院辅导员走访宿舍记录表》并于学期结束时提交书院存档备查。每次走访完毕后对学生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并及时将解决情况反馈给学生。
(三)辅导员在开展工作时应注意良好的形象,对学生要热情,向学生解释和回答问题时要耐心,应注意多渠道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 每月5日前宿舍管理站将上月辅导员走访登记情况汇总后交书院,书院定期对辅导员进学生宿舍工作进行抽查。
第六条 书院负责考核辅导员进学生宿舍的工作情况。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沁园书院负责解释。
沁园书院
附件2:
沁园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早锻炼检查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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