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各党支部委员补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琳钰发布时间:2021-09-18浏览次数:2791


各党支部:

请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对各党支部委员出现的缺额,一般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补选。补选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党支部委员条件

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热心党的工作,责任心强,富有奉献精神,群众威信较高。应具有3年以上党龄。

二、补选程序、方法

1.向上一级党组织呈报补选请示。党支部委员补选,须向所在党委(党总支)提出请示。

主要内容包括:补选的原因、委员补选名额、委员候选人酝酿推选的方法及选举方式等。经同意批复后按程序进行补选。

2.酝酿确定补选候选人。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不少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确定补选候选人预备人选,支部书记空缺的,提出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不是支部委员的,应先增补为委员;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主要内容包括: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候选人酝酿情况、候选人简要情况等。经批准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3.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委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补选党支部委员,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备案。

4.支部书记的补选。召开支部全体委员会议(不设支委会的召开党员大会),等额选举产生,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指派。支部书记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党支部补选委员工作在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精心组织实施。

2.发扬民主,严格程序。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办法,规范操作。

3.严明纪律,加强监督。上级党组织负责监督下级党组织的补选工作。对选举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要依照党内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

基层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出缺,可以分为2种情况把握:一种是出缺人数较多、已经影响基层党组织正常运转的,应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进行补选;另一种是个别委员出缺、不影响基层党组织正常运转的,可以不进行补选。


沁园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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